2011十二月11
为便于济南地区HR从业者了解同行业薪酬水平,为企业薪酬决策提供更有利的数据支持,SunQ所在的济南HR交流群(群号101374343)组织了一次济南地区HR从业者薪酬调查,现诚邀济南地区从事HR工作的同仁参与进行。
此次薪酬调查问卷为网友自发组织设计,调查时间至12月16日,问卷调查结束后2周内,组织者将问卷调查结果反馈至参与者电子邮箱。为保护参与者的权益,调查结果将严格控制,拒绝向未参与此问卷调查的人士或组织提供任何本地调查数据。
诚邀各位HR朋友参与此次问卷的填写,同时也请各位朋友广泛发动自己的HR朋友填写问卷,问卷样本越多,最终的结果分析将越准确!…………◎◎◎更多内容◎◎◎
2011十月12
年初的时候,刚做了一个年终奖计算器,没想到还没用几天,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竟然调整了。2011年新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对于低收入人员来讲税负降低了,而对于高收入群体,个税却有所增加,不过,挣那么多的钱估计也就不在乎那点税了。至于临界点是多少,大家自己Google一下去吧。…………◎◎◎更多内容◎◎◎
2010八月24
今天,在济南本地的一个人力资源管理的QQ群里面,不知道怎么就聊起了HR在企业中地位的问题。HR们不约而同的抱怨,在企业里面人力资源部的地位太低下,老板根本就没有重视。…………◎◎◎更多内容◎◎◎
2010七月14
本来英语就差,大学四年愣是没通过CET4。毕业后更是四年没有碰英语了,连到Godaddy转个域名都是媳妇全程陪同翻译才搞定的……唉! 最近,感觉应该重新把英语拾起来了,要不然自己的职业发展可能都会受到限制,先拿些人力资源管理本专业的英文词汇来学习学习吧! 一、人力资源管理:(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HRM) 人力资源经理:( human resource manager) 高级管理人员:(executive) / i`gzekjutiv 职业:(profession) 道德标准:(ethics) 操作工:(operative employees) 专家:(specialist) 人力资源认证协会:(the Human Resource Certification Institute,HRCI) 二、外部环境:(external environment) 内部环境:(internal environment) 政策:(policy) 企业文化:(corporate culture) 目标:(mission) 股东:(shareholders) 非正式组织:(informal organization) 跨国公司:(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MNC) 管理多样性:(managing diversity)
2009十月8
做人力资源管理,尤其是做劳动关系管理相关工作,必须要每天保持战战兢兢的工作态度。因为在每一项具体的工作中,都有各种层出不穷的法律风险。而企业又承担着很多的举证责任,因此这些风险又尤其容易爆发出来。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今天在QQ上,一个刚刚开始做HR的朋友忽然之间问我:员工离职手续怎么办?猛然间的一个问题,而且是如此宽泛的一个问题,让我不知道如何回答…… 员工离职的形式 员工离职的原因有很多种,自然形式也有很多种,而从劳动关系管理的角度来,结合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我们可以把员工离职的形式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员工主动离职(辞职)。员工因为个人的原因,通过递交辞职信或者辞职报告的形式要求离职。此种形式是在所有的员工离职形式中,企业的法律风险最小的,但是也是最容易被企业忽视风险的。 2、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此种情况又分为两种:一种是劳动合同到期后企业决定不予续签,另外一种是劳动者本人提出不续签。在第一种情况下风险较多,但比较明显,且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因此企业一般都很容易规避,但第二种情况往往企业会因为证据留存不足而留下隐患。 3、员工因”不胜任”被辞退。此种情况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员工因严重违纪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被辞退。此种情况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在处理中如果不按照法定程序处理,将会有很大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企业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形企业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009七月14
在劳动合同期满的时候,企业的态度无非就两种:续签 or 终止。续签自不必说,与员工的沟通相对比较简单一些,如果员工同意续订就续签合同,经过与员工的协商如果员工希望终止,终止就OK了,对于企业都没有什么风险。但是如果用人单位选择终止劳动合同,问题就会凸显出来了,很多时候员工会不买账,如果处理不好,甚至还会出现过激的行为。…………◎◎◎更多内容◎◎◎